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》(发改办财金〔2019〕527号)要求,2019年7月1日起全国信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由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统一受理,请按照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在线提出申请。
相关文件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
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
温馨提示
1.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,企业直接向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提出修复申请,修复审核通过后将在“信用广东”、“深圳信用网”同步修复。
2.未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、但在“信用广东”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,企业通过“信用广东”网站申请修复。
3.未在“信用中国”和“信用广东”网站公示、但在“深圳信用网”公示的行政处罚,企业通过“深圳信用网”申请修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