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1、此视频涉及到企业信用修复相关工作,请企业认真观看学习。
2、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根据《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》要求开展信用修复工作,不收取任何费用,目前社会上有个别中介机构宣称信用修复收费,请大家不要相信,谨防受骗。
为共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,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,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:
1、即日起30天内完成失信行为修正,并配合失信治理监管机构完成失信治理确认和信用修复确认。
2、在失信治理期间不产生新的失信记录。
3、在信用修复完成后,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,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重信守诺,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,并主动接受政府、行业组织、社会公众、新闻舆论的监督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
4、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自愿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,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。
5、发生违法失信行为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、约束和惩戒,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